培訓講解
日期:2019/8/22 14:38 點擊數:748
鐘點工在一個用工單位每日、每周、每月工作時間分別在法定的日、周、月的標準工作時間50%以下,可以和一個以上用工單位以小時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并履行相應的權利和義務。
小時工的工資按小時計算,具體數額由勞動者和用工單位協商確定,但不得低于本市規定的小時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用工單位足額支付小時工工資的同時,還應足額支付應由單位按規定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相關規定
按照規定,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一個以上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與非全日制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般以書面形式訂,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暫由各市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規定確定,經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后發布。